【庞源番外】有幸_(快穿)我有一点可怜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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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庞源番外】有幸

  从前庞德安说不上来自己喜不喜欢这个儿子。

  只不过后来他死了,他却感到了一种从未体会过的伤心。

  他这一生有两个儿子,一个起名庞征,另一个起名庞源。对于庞征,虽然说不上疼到心里去,却也还算慈祥,只不过对于庞源,他不知道这个孩子该不该受人疼爱。

  庞德安对于庞源的复杂,来自对他母亲的不喜。

 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,毕竟那个女人也曾经是风靡上海滩一时的绝色佳人,只可惜有疯病。

  清醒的时候,她便是可以千金一笑的美人,可是她犯病的时候却是六亲不认,披头散发,宛如恶鬼。

  一开始的他并不知道她有病,将她娶了回家,做了二姨太,给她锦衣玉食,让她衣食无忧,只不过像大多数男人一样,他很快便喜新厌旧,又把目光转向了更年轻的小姑娘。她们其实并没有她漂亮,只不过胜在新鲜。

  只不过后来,庞德安想,是不是她的病便是被他的见异思迁逼出来的。

  她给他生了一个儿子,他去看过一眼,小小的,裹在襁褓中,咂巴着小嘴打了一个哈欠,斜着睁开一只眼睛,看了他一眼。

  那时候他的心是柔软的,忍不住伸手勾了勾这个孩子的小拇指,看他细嫩的皮肤擦过自己,心里有一块陷了下去。

  这是他的儿子。

  只不过他后来很少去他的母亲那里了,便很少见到庞源。唯一几次他记得这个孩子的时候,映象便是一个安安静静的小男孩,穿着衬衫短裤,见到他的时候永远是笑眯眯,不像庞征一样总是冷着一张小脸。

  那个孩子会十分乖巧地叫他一声“爸爸”,面容清俊,可爱伶俐,然后他会点点头,摸摸他的脑袋。

  所以他实在没想到,在这个孩子的衣服下面,藏了那么多的伤痕。

  烫伤,掐伤,香烟头留下的痕迹,数不胜数,布满了他被衣服盖住的皮肤,在小孩子细白的身上狰狞丑陋。

  这时候庞德安才意识到这个孩子不像在他面前那样温顺。

  他太懂事了,懂事到一种过于早熟的程度,而这种隐忍不发的承受力让他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厌恶。

  也许是他太不像一个孩子了,那种沉默忍耐甚至让他感到一丝不适。他知道那不是因为庞源太爱他的母亲了,所以百般忍受她的折磨虐待,因为当他问那个孩子恨不恨他的母亲的时候,庞源虽然摇了摇头,温和地说了一声“不”,可是庞德安看得出来,他的眼中闪烁着一种微妙的光芒。

  庞源是憎恨那个女人的,之所以说“不”,也只不过是因为想让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。

  他把庞源带走了那个女人的身边,却不想将他带到身边抚养,只觉得他小小年纪便满腹心思,这样未免让人厌恶,因此就随便将他塞给了另外一个姨太太,之后也没有再管过他。

  而那个女人,在孩子被带离她的身边后,便渐渐身体衰落下去,不久后便死了。

  弥留的时候,是庞源守在她的身边,握着她的手才看着她闭眼的,可是没有人知道,母子之间最后的对话。

  庞德安总觉得,一个疯子生出来的孩子,也是一个小疯子。

  后来事实证明他是对的。

  庞源就是一个疯子。

  也是一个骗子。

  庞德安在两个儿子明确地知道庞源是那一个更有能力的。他手段强硬,眼光毒辣,而且最重要的是心狠,而庞德安也知道他应该把产业留给他,只不过他实在没有办法对他生出好感。

  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,为这个儿子收尸的时候,却留下了几十年间没有留下的眼泪。

  虽然只有一滴,却够让他惊讶了。

  只可惜庞德安永远都不会知道,庞源其实不用他的眼泪。

  迟来的眼泪,便是一生永远都说不出口的对不起,没有用了。

  庞源亲手做出的选择,他不会后悔。

  他做错了事,导致朱砂毫不犹豫地宁愿抛弃自己的姓名也要离开他,所以他把命赔给她,赔给他这一生最爱、却也最对不起的人。

  庞源做了一个骗子一辈子,却最后把自己骗进了进去,失了一颗心。

  朱砂是他这一生最不成功的一场骗局。

  他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,就算自己的亲生母亲在临终之前,喘着气,问他可不可以原谅她。那时候的庞源只有十二岁,却像任何其他时候一样,和顺乖巧地微微一笑,然后俯下身,在她的耳边轻轻说到“妈妈,你这一辈子死的不会安心,因为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。”

  有的时候,他在想,是不是因为他的亲生母亲是一个疯子,所以他也是一个疯子。

  他不懂怎么爱人,也琢磨不出什么时候自己心动,所以他只能凭着胸腔中一种野兽般的情意横冲直撞,最后将爱的那个人欺负得遍体鳞伤,也将自己撞得鲜血淋漓。

  庞源对于朱砂,一开始其实不准备去爱的。

  在她之前,他不曾爱过一个人,不管是他的母亲、父亲、还是庞征,他都不曾对他们投入一丝一毫的感情,因为他知道没有付出便不会有失望。可是对于朱砂,他虽然明明一直坚持着这种道理,却鬼使神差地一步步沦陷下去。

  他想过为什么自己竟然会如此软弱。她只不过给了他一点温情,可他就是抓着那一点柔情不肯放手。

  想起她的时候,他想起了很多场面。那个漆黑的电影院,那个蜻蜓点水、无人得知的一个吻,他们凑了近,然后相互碰了碰对方的唇瓣,一触即分,甚至轻到几乎不可察觉。

  那是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吻。

  亲吻的时候她闭着眼睛,所以看不到他的神情。他半睁着眼睛,垂着眼睛,看着她细白的肌肤,在黑暗中微微发着一点诱惑的光,就如同水手看见远处的一座灯塔,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。

 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,他说“朱小姐,平时久闻大名,今日终于得见了。”

  只不过那时候的他不会想到,就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照面,那个靠在门框上、身姿曼妙的美人和她的名字,将会贯穿他的一生。

  他们短暂的一生。

  她当着他的面,那么狠,那么不留情地跳下去,带走了他的所有。

  更何况,他们还可能有着一个孩子。

  其实庞源想象过如果和朱砂有一个孩子的话,他会是什么样子的。他有可能是一个小男孩,只不过他更想要一个小女孩,有着她的样子,一双漂亮细长的眼睛,会歪着头,甜甜地喊他“爸爸”。

  他会把她举起来,放在肩膀上,带着她领略世间风光,让她得到自己小时候不曾有过的一切。

  庞源不是一个喜欢孩子的人,可是因为是朱砂的,所以他会去爱那个孩子。

 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。

  一个孩子,一个家,都没有了。

  他亲手把一切都给毁了。

  那天晚上他拿着,双目无神地盯着墙角。

  她走了。

  他们说她埋在楼下的花园中,可是他却感觉她就是在他的身旁,没有离开。不管她是索命,还是再想见他最后一眼,他都满足了。

  更何况他很快就要去见她了。

  他之前追求的一切,名利,富贵,荣华,都已经不再重要了。他在名利场与她相逢,周围都是群魔乱舞的人群,可是离别的时候,却只能在一个空旷无人的房间,自己与自己做着历史之前的最后准备。

  他已经想好了,如果下去之后不能在黄泉路上见到她,那么他便心甘情愿地跳进望川河,任由河水洗刷自己一身的罪孽,给她赔罪。

  对不起,生前不能好好对你。

  我明明是想要爱你的,却最后伤害到了你。

  这并非他的本意。

  他只是想要一个家,有丈夫,妻子,以及孩子。丈夫每一天回到家的时候都能第一时刻亲吻到他的妻子,而那个孩子会蹦蹦跳跳地跑到他的身前,围着他转让他拥抱。

  这些不敢是从囚禁中得到的,可他并不知道如何去爱。

  所有的一切幸福本来触手可及,是他不知好歹,毁了一切,所以他不值得一滴眼泪。

  所以他是高兴她是笑着离开的。

  朱砂,不要为我掉一滴眼泪,生前不要,死后更不要,因为我不值得。

  我本来是想要让你笑的,不是让你哭的。

  最后在把对准心脏的位置的时候,他忽然想起了第一次见面时,她为他唱的一首歌。

  子夜歌。

  宿昔不梳头,丝发披两肩。

  婉伸郎膝上,何处不可怜。

  他这才想起来,他为她擦干过头发,却没有梳过她的长发。

  一梳梳到底。

  二梳共白首。

  三梳儿孙齐。

  四梳不分离。

 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,他们之间的情缘便理不清却又剪不断,磕磕绊绊地纠缠许久,到头来月老发现二人只是孽缘,因此一刀挥断,生生让两个人阴阳相隔。

  扣下扳机那一刻,他的心里没有任何畏惧。

  他是去找他最爱的人了。

  人间不能共白首,那么便也只能黄泉再见。

  他邂逅了世界上最好的那个人,也邂逅了世界上最好的爱情。

  不管结局如何,他此生无憾。

  这是一个疯子的独白。

  能认识你,我三生有幸。

 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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