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八章 收为己用_天生韩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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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八章 收为己用

  烈日当头,初夏的北地已经有些暑气难耐。顶着烈日操练士卒们肯定会怨声载道,韩信索性让在校练场旁的小树林中避暑休息。

  见新来的主将如此体恤士卒,众人皆是欢呼。用过午膳后,便三两成群找到树荫,躺下呼呼大睡。

  韩信也找了处树荫躺下,他是军中主将,自然不会有人不识趣的来和他抢地方。都是远远的离着他,不敢扰他清净。

  韩信对新收的白马非常喜爱,把它牵到树荫下,喂它吃了些草料和清水,右手则轻轻的抚着它的鬃毛替它理顺。白马半闭着眼睛,看上去很满意韩信的讨好,不时轻轻的打个响鼻,似乎非常享用。

  韩信倚在树上,一边疏离着白马的鬃毛,一边打量着不远处树下正闭目小憩的田市。他心里清楚,早上做的那些只能得到了士卒们的认可,但要说在军中建立了威信那还言之过早。

  关键还是在一个人身上,那就是眼前这个田市。

  田市在北军中从戎近二十年,一大半时间是在五营二曲中,在前任曲侯阵亡后又一直以副职代行主将之职,在二曲中的威望远不是韩信这个新来乍到的小子能比拟的。得不到他的认可,韩信不可能真正掌握住这只军队。在闲时到还好些,倘若到了战时主将和副将离心,那却是行军大忌。

  韩信若想以这支军队作为功业的起点,那田市他不论如何都要收服。

  韩信轻轻的拍了拍马颈,放开了马头上套着的缰绳,心中想着说辞,慢慢踱步走向田市。

  离他还有数步距离时,田市便感觉到有人走近,睁开眼见是韩信,微微一怔。

  “田大人。”韩信笑着的打了个招呼,田市勉强挤了丝笑容,站起身子拱手道;“大人请不用客气,你是军中主将,卑职只是副职,大人还是直接称呼田市的名字好。”

  韩信听出了他语气中微微泛起的酸味,微微一笑,又说道;“田大人你是军中老将,韩信不过是一新人,经验资历都不足以服众,岂敢在你面前称大。”

  田市听他语态谦恭,完全没有早上那种少年得志的骄纵样,这才面色稍缓。两人并肩坐下,随意的说了些话。

  韩信第一次这么近的和田市交谈,仔细的看了他的相貌,才发现田市颧骨高隆,脸看起来似乎宽一些,到不是很像中原人,便随口的问道;“田大人,你是哪里人。”

  田市面色微变,许久才有些苦涩的说道;“我父亲是驻守边关的秦卒,母亲是一名羌族女子。”

  出身永远是田市心中的一道伤疤,要知道在中原人心中,胡人的地位都十分低贱,更何况他这种血统不纯的‘杂种’。

  不料韩信却哈哈一笑,道;“英雄不问出身,倒是田大人多虑了。”

  田市见韩信不但没有露出鄙夷的神色,反而出言宽慰他,有些感激的看了他眼,连带着对他的反感也消去了不少。

  韩信拍了拍田市的坐骑,“还没谢过田大人送给我的好马呢。”

  “大人客气了。”田市笑着说道;“那白马本是草原上的野马群中的马王,神骏异常,我是偶然从牧民那里得知了它的踪迹,带着儿郎追踪了三天三夜才捉到它的。不过它性子极烈,我虽然能捉住它,却驯服不了,说来还是大人你有本事,居然能驯服的住它。”

  韩信心想:原来是没人驯服的住,才献给我想让我出丑的呀,难怪这么好心,可惜没想到会白白便宜了老子把。

  打了个哈哈,韩信也不说破,仍然笑道;“我也是运气,运气而已,对了,听狗子说你骑术高超。我自幼生活在中原,骑术并不甚好,有空还望田大人能指点一二。”

  说完拱手行礼,田市还礼,客气道:“大人言重了,‘指教’二字,田某怎敢担当。”

  “我还有一事想请田大人帮忙。”

  田市心中一咯,心想‘来了’。到底是年轻人,就是沉不住气,才跟自己没套的近乎就直接有事相求了,到听听他想说什么。

  “大人请说。”

  韩信望向不远处树下的白马,沉声道;“我想请大人帮我多北几个上好的马掌,以备不时之需。”

  田市愕然问道;“为何要准备几个,那白马刚刚才钉上的马掌,没个一年半载不会磨损,等磨损了再找铁匠重新钉过就是了。”

  韩信似有深意的看着田市笑道;“我将来要骑着它驰骋天下的,有备无患总是好的。”

  “田大人,别看此马现在还只是拘于上郡一地,将来未必不会马踏阴山,封狼居胥,想来马蹄必会多有磨损,所以才多才带几只在草原上更换。”

  田市身躯一震,望向韩信的目光复杂。他不是笨人,听出了韩信的弦外之音,韩信是想说他的志向远大,不会只甘居一区区曲侯。潜在的意思就是想告诉田市,不要处处和他为难。

  田市忽然有些醒悟,韩信才不到弱冠之龄就坐上了曲侯的位子,想必极得大帅赏识。又武艺高强兼之箭术了得,再加上也颇会为人出事,将来前途确实不可限量。

  他一直觉得韩信是抢了他的位子,所以才耿耿于怀,有意为难他。却没有想过这其实对他也可能是个机遇,田市若是好好的辅佐韩信,将来韩信扬名之时,他自然也能跟着水涨船高。

  相通了这个关节,田市沉重了一天的心情忽然轻松了起来,他发现自己确实是钻牛角尖了。

  韩信笑着看着他,见他似乎已有所悟,也就不再多言,看了看太阳,便道;“田大人,时辰差不多了,我们继续操练吧。”

  田市站起身子来,深深一鞠到底,沉声道:“末将领命。”

  ***

  到了傍晚收操的时候,奚达却派人里传唤韩信。韩信变将收整队伍的事情托付给田市,又让狗子将白马牵回了营帐,他自己的则轻身前往赴约。

  到了奚达的大帐,却发现里面早已坐了四人,韩信也认得奚达一人,其他料想也是军中同僚。

  奚达见韩信到了,便哈哈一笑,迎了上去。韩信躬身行礼道;“参加军侯。”

  “哎~”奚达连忙上前扶起了韩信,笑着说道;“大家以后都是兄弟,何必如此拘礼呢,韩曲侯快快请起。”

  韩信微微欠身,“大人还是直呼韩信的名字吧。”

  奚达点了点头,呵呵一笑,“也好,老是叫来叫去也显得繁琐,来,韩信,我替你介绍几位兄弟。”

  说完拉着韩信走到四人面前,指着一个长相略为斯文的男人介绍道;“这是我们五营的行军司马齐姜。”

  那齐姜看上去还十分年轻,不到三十的年纪,脸上一直带着淡淡的微笑,冲韩信友好的点了点头。奚达又指着另外两人说道:“这是一曲的曲侯范雍,这是三曲的曲侯吴歇,你们三个是同僚,更应该亲近亲近。”

  韩信和三人纷纷笑着打了招呼,算是认识了。齐姜是赵人,行军司马从事的大多是军中的文职工作,所以齐姜看上去带着些文官的气味,一直没怎么说话,只是微笑着听。范雍是燕人,看上去是个冷面大汉,倒也不是对韩信有偏见,而是他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,不苟言笑。吴歇则与之相反,生性豪爽,没多一会就和韩信称兄道弟上了。他和右营的主将荆骏一样,是出身于一个没落的世家,可惜他的能力和运气没荆骏好。

  五人聊了会,奚达看了看天色渐晚,便拍着肚子笑道;“几个大男人坐着干聊有什么意思,今晚我做东,百花楼,如何?”

  听到奚达这句话,除了韩信外的其他四人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,吴歇更是笑道;“难得老大今天放血,小弟自然是赞成至极,五体投地,啊不,是六体投地,哈哈哈哈……”

  韩信开始还没听太懂,待听见黄歇一番话便明白要去的地方时什么了,心中老实有些不太愿意去那种地方,可又不好扫大家兴致,无奈只好跟去。

  ******

  上郡虽为北部要地,可人口还及不上关中和中原腹地的一个大县,军事意义远远大于政治经济意义。所以肤施虽然是郡治所在,可规格也就和中原的一个小县城相当,只有简单的几条市集,街上来回走动的也大多是军卒和家眷。寥寥落落的几个行人,让肤施看上去有些冷清。

  可是,有一个行业却出奇的火爆。

  肤施既是北军的大营所在,长年驻扎着六万大军,再加上修筑长城和运送粮草的劳役,所以人数并不少,但却有个关键的问题——那就是男人太多了,而女人少之又少。虽说肤施城中也有些随军军眷,但那只是些高级军官才有的待遇,再就是本地从军的士卒。大多数像奚达这样的军中将士,都是家远在咸阳和中原。

  男人多了,就要解决男人的问题。北军长年驻扎在荒凉的北地,吃着粗劣的食物,到处随地扎营,和最凶狠的匈奴人作战,忍受着对家人的思念。有时候上层的将领也会对属下抢掠匈奴女子睁一眼闭一只眼,只要做的不是太过火,一般没有人会不识趣的去过问追究。

  这些都只是杯水车薪,解决不了什么问题,于是大大小小的青楼勾栏就纷纷在北地扎根了。尤其是大营所在的肤施,更是一片畸形的繁荣。将士们在外征战过来,怀中揣着的都是刀口舔血挣来的钱,这时候青楼变成了他们最好的放纵场所。

  要说起肤施城的青楼,自然是百花楼和醉月阁艳冠群芳。

  PS:一点点说明,有很多大大看到钉马掌还有封狼居胥会有疑问,江南在这里说下俺的看法呢。其实写这个之前我查了不少资料,钉马掌的技术最早是在公元前罗马人的记载里面出现的,至于中国什么时候出现的并没有定论,有种比较主流的说法,汉武帝对匈奴作战中,马掌已经出现,所以江南这才推测七十年前的秦末,也可能会有的。因为众所皆知,秦人对于兵器的严格和疯狂性,西方工业时代诞生的标准化在两千年前的秦朝就已经出现了,整个汉代,几乎是完全继承了秦朝的那一套完善制度和技术。

  狼居胥山是匈奴人的圣山,‘封’的意思是封禅征服的意思,只是历史上做到封狼居胥的只有霍去病一人而已。所以封狼居胥这个典故是出于汉武时期,但汉武之前,广大的中原同胞们还是很想干的嘛,比如秦始皇同志,他就不止想封狼居胥,还想拿着匈奴单于的头骨在狼居胥山上随地大小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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