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_承恩侯情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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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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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书寓的老板叫冯四娘,三十出头,打扮精致风韵颇盛,气质雍容毫无伧俗之感。

  再看仝则,却是标准的小厮扮相,这日好容易和总管告了假溜出来,而月钱还没发,他连置办长衫的银子都没有,只好穿着裴府的下人衣裳前来,难得都这么寒酸了,冯四娘居然还肯见他。

  可见风尘之中,必有性情中人。

  果然冯四娘听他说了两句,就笑了起来,“仝小爷是打算赎回妹子,还是只不过来见见妹子?”

  仝则自己也有点含糊,赎,他没钱;可不赎,或者说不闻不问,心理上委实有点过意不去。

  不管原主到底因什么身死,他既已占了人家的身体,打算替人家重活一回,就不能把人家的过去一刀全切。

  这些日子他凭借交际打探的能力,业已知晓了原主家获罪的原因。

  奉天将军仝永禄因在和俄国人交战中延误战机,致使盟军蒙古四部损失惨重,朝廷为安抚蒙古人,也为立威,下令将其革职斩首,家人充作官奴。

  谢彦文的父亲本是兰台御史,因同情仝永禄,苦谏不成,竟以辞官相逼,皇帝大怒之下,罢了他的官流放海南,家产充公,谢二少这才辗转流落为奴。

  其实细想想,朝廷的处置没有大错,大燕财力丰厚,为稳定北边疆域,一直以来都靠钱财笼络蒙古人,使其成为大燕雇佣军,用以阻挡来自更北边野心勃勃的沙俄。这是政治路线,走错一步就会影响大局,倘若内陆向从前历朝历代那样受蒙古诸部威胁,哪儿还会有余力走出国门,开拓海疆。

  所以对于仝家倾覆,仝则倒也不觉得惋惜,但大局归大局,这种事放在个人身上又不一样,命运由此改变,关乎一生一世,甚至有可能是生生世世。

  他听谢彦文说过,这个流落风尘的妹妹比他小三岁,抄家时因容貌出众,很快就被人买走,彼时真正的仝则正痛不欲生,辗转病榻,根本来不及看顾一眼。

  思量半晌,仝则谨慎应道,“还是先谈谈如何才能赎身,劳烦妈妈指点。”

  “那好,我也不妨和你交个底。”冯四娘语气不急不缓,如细水长流,“做我们这行,凭的是眼力。清倌人自六七岁上买回来,一点点调理,不到十三岁是拿不出手的。六七年下来,栽培一个清倌人的钱,就是打个金人也尽够了。仝敏条件如何,不消我说,你做哥哥的心里有数。倘若要赎,我就等于损失了一个人才,再要物色,可未必能有这么好的了。”

  “赎身前按行规,没正式出过局的清倌人,是五百两。她不过才来了几个月,就算便宜你,少不得也要二百两,不然规矩从我这里乱了,往后整个行业的人都要和我过不去。”

  好大一笔数目,仝则舔了下唇,“能不能折中一下,我一时拿不出二百两,可也不想让她白占着妈妈的好处,好吃好喝就不必了,让她去伺候其他姐姐们,每月全当是白干,只管她三餐温饱,妈妈看,这样如何?”

  冯四娘笑了,“你想的倒是不错,可我说句实话,你妹子自小娇生惯养,是会端茶还是会递水?做什么都要我从头教起,出个局我都怕她眼力价儿不够得罪客人。这么下去,我擎等着干赔钱,专为养着位大小姐不成?”

  这还真不好反驳,仝敏是什么性情,仝则半点都不了解,万一真是个刁蛮小姐,什么活不会还不肯学,那又该如何是好?

  他转着脑筋想说辞,忽然间,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清亮亮的,哥哥。

  回头看,门上站着个小小少女,身姿妖娆眉目如画,娟秀中自有一种清艳的妩媚。

  果然是极标致的美人,还有点任是无情也动人的意味,不知为什么,仝则在恍惚间便想到了这一句。

  此时仝敏已走过来,先对冯四娘福了一福,转而看向仝则,“哥哥找到安身的地方了?”

  看看身上的制服,仝则点头,“你别急,我会想办法,争取给你安排个妥善的去处。”

  仝敏轻轻笑了笑,“不必,我在这里挺好的,哥哥别费心,照顾好自己就是。”

  她要是不说这话,仝则可能还会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再做打算,可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神情坚定,态度决绝,说完之后,眼中涌上薄薄一层雾气,却又在转瞬间消散,他看着,心里不由泛起一阵难过。

  难过之余,胸中涌上热血,他对冯四娘说,“二百两,三年内我必赎她出去,咱们今日立个字据。至于这三年间,妈妈照看她吃住,我每月给妈妈伙食住宿费,二两银子总够了吧。”

  他是横了心说二两,其实眼下自己的月钱不过一两,如果做了专门伺候少爷的人,听说会升为二两,把薪俸全搭进去,相当于他在拿未知的前途赌仝敏的命运。

  冯四娘不说话,视线在周遭陈设摆件上游移,仝则顺着她目光看去,满眼都是精致考究的家私。

  一屋子的华美绮靡,全都是用钱堆砌出来的,她说,“我这儿吃住都有定例,不会为她一个人降低水准。你是诚心实意,我不能难为人,每月五两不能再少,做生意,我也有我难处。”

  感觉身后人梗了梗脖子,仝则忙干脆地道了一声好,“一言既出驷马难追,咱们这就立字据。”

  这买卖成与不成,反正她都不亏,冯四娘于是没再使什么手段,倒是有些欣赏的看着眼前的少年人,徐徐点了点头。

  签字按手印完毕,仝敏送仝则出门,她半倚门站着,眼里全是不舍,脸上却还在笑,“哥,给你添麻烦了,你瞧着办,如果艰难就早点和妈妈说,她不是坏人……眼下你在人家手底下做事,千万要当心,别为了我铤而走险。不然就算有了钱,咱们这样人依旧死无葬身之地,别忘了,咱们现在不再是良民身份。”

  这话提醒得很到位,他们的身份是罪人,要脱籍还是漫漫长路,仝则心道,找时间还该好好研究一下大燕律,看看有什么办法能解除奴籍才行。

  “回去吧,好生照顾自己,我能出来时自然会来看你。”

  “你也保重,哥……爹娘会在天上保佑你的。”

  提到爹娘,仝则心里居然酸了一酸,他五岁失去双亲,成长路上其实没得到过什么温暖,时间长了只好骗自己,人生还有很多情感,包括事业满足,功成名就。其实呢,经历过风流云散,那些曾经让他执迷的**,反倒不如此刻被仝敏温软的双手握上一握,来得更为真切温暖。

  至少可以让他觉得生活还有奔头,这世上还有需要他照顾的人。

  转身离开,一时间豪情激荡满怀,温暖洋溢周身,可随即便想到那大/麻烦,钱到底从何处去凑?

  前世企业里有预支一说,不知道裴府上能否接受这个办法。想想他身份到底特殊,既卖身在裴府反正逃不出去,李管家应该也没什么好担心的。

  凡事总要试一试,回去之后他径自去找李明修,不做任何隐瞒,将原因诚实道出,为的也是打一遭亲情牌。

  李明修听罢微微一叹,“你是拳拳之心,可以理解。但侯府不是济善堂,你眼下还不能说被太太选中,就算跟着孝哥儿也不过每月二两银子,预支五两,你打算靠什么维持应有的开销?”

  “小的还可以做别的事,李爷,府上洒扫,喂养马匹,几位爷出门,外出跑腿,洗衣帮厨,小的都可以做。”

  李明修失笑的看着他,“你?一个人有多少精力,小孩子家家,说话不考虑后果。”

  “小的身体好,精力也足,李爷若不信,不如先试上一个月,倘若小的都能做下来,还请李爷给我这个机会。”

  “你倒是敢想敢干了,可你一个人都做了,让原本做这些事的人干什么去?”李明修摇头,“白拿银子吃干饭么?”

  仝则扶额,从管理角度这事确实不好办,正要说话,门却被一阵风刮开,一个妇人风风火火地闯进来,摊开手里的东西直塞进李明修怀里,“你瞧瞧,才买的新料子刚上身,就被那皮猴从后头拽开了线,你那姑娘也是白养了,我是眼花认不上针,她可倒好,年纪轻轻不聋不瞎,愣是认了一炷香线头也没进去针眼,养出这么个废物点心你还成天宝贝似的,看将来哪家人愿意要她。”

  倒豆子似的一通吐槽,弄得李明修直皱眉,可听到后头,却又扑地一声笑了出来。

  “还笑,你就惯着她吧,”妇人叉腰伸手,“拿银子来,我上外头找徐裁缝去,白养了闺女指望不上,还得花这笔子冤枉钱!”

  李明修不乐意听自家婆娘数道闺女,二话没说开柜子拿钱,仝则却是听者有心,看着妇人手里石榴红的马面裙,接口道,“小的会做针线缝补,二位不如把裙子交给我,今天晚晌一准能缝好。”

  李明修和他老婆都愣了下,要说这年头男人会缝纫会制衣不算新鲜事,只是这孩子原出自官宦人家,居然也会女红?

  仝则知道他们存疑,含笑解释道,“小的从前在家时,和家里人学过一些针线上的活计,那时年纪小,家里大人只当好玩也没太管,后来见小的上心,还特意教导过,批评小的太不知上进。”

  一边说,一边配合了几分如假包换的羞惭,他知道这年月就算再开放,也没有官家子弟学做针线活的道理,所以总得给自己的没出息找点理由,可天知道,这份“没出息”确是他上辈子赖以谋生的手段。

  而他对这份手段,至今怀有深深的自信。

  虽则后世因成衣工业化生产,彻底解放了设计师本人,不需要他亲手制作衣服,可上学时缝纫裁剪仍然是必修课,而他在jilsander实习期间积累了丰富的裁剪经验,在巴黎观摩手工刺绣时,也曾和老匠人学习了整整一年之久。

  李明修见他一脸认真,看了看自家夫人,点头示意,“要不,给他拿去试试吧。”

  妇人还有点犹豫,才递过裙子,便乜着仝则警告道,“小子,要是弄坏了,可得照数赔我裙子钱。”

  仝则一笑,双手接过来,点了点头,“夫人放心,小的明白。”

  整个时尚圈都在期待见证,他会成为下一个jasonu。

  烈火烹油,人生达到巅峰,接下来却是烈焰焚身,随着他乘坐的航班发动机失火,他和三百名乘客一起,粉身碎骨在西伯利亚广袤无人的荒原之上。

  浑浑噩噩的,也不知道坠落了多久,胃里泛起一阵阵抽搐的疼痛,他被饿醒了。

  睁开眼,看见的是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,眼睛的主人是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妇人,梳着颇有年代感的发髻,穿着看似古代的衣饰,一眼望过去,整个人还算干净爽利。

  可仝则还是闻到了一股不大好闻的味道,像是人久不洗澡,房间久不通风之后会产生的气味。

  “总算醒了,孩子,你可别再寻死觅活的了。”

  妇人摸摸他的额头,“不烧了,谢天谢地。”她看看周围,从怀里掏出一只表皮发干的馒头,“快拿着,好歹吃两口,不然饿得没气力。”

  胃液咕噜噜地沸腾了一下,他下意识从被子里抽出手臂,看一眼,整个人立刻呆住了。

  手是白嫩嫩的,肌肤光滑柔软,手指细长,骨节清晰却不粗壮,算得上相当好看。但那巴掌太小,分明还是个孩子的手,撑死算得上是个少年的手。

  脑子转转,他一定是死而复生了,飞机坠落的速度和机长绝望的声明,都在提醒他,他绝没有生还的希望。再看一眼妇人的发髻,他猜想自己应该是穿越到了古代,而且是传说中的魂穿。

  匪夷所思么,仝则原本不相信什么灵魂之说,不过此刻他宁愿相信,因为能活着的感觉比什么都好,内心是足以压倒一切的狂喜。

  当然还因为有食物,顾不上喝水,也顾不上馒头干硬的发脆,他大口吞咽,那种充溢在口腔里的淡淡甜味,比发布会结束谢幕那一刻带来的喜悦更真实,更容易让人满足。

  边吃边环顾四周,原来他身处一间大屋中,里头挤满了人,怪不得味道不大好闻。粗粗一看,老幼/男女都有,甚至还有几个褐色皮肤的,像是来自印度或是阿拉伯地区。

  刚想问这是什么地方,突然门被哐啷一声粗暴地推开,寒风倏地涌进来,一个健壮的男人站在门口,抱臂呵斥道,“都出来,今儿开市,再有卖不出去的,回来统统饿三天不许吃饭。”

  屋子里原本各色装死的人,在一瞬间全都麻溜儿地站起来,拍拍身上的灰尘,力争让自己看着平头顺脸一点。

  ——卖人,仝则头皮铮铮发紧,莫非他穿越到了一个奴隶身上?

  人不能总是走运,造物之神更不会总眷顾一个人。过去的二十七年里,除却个人成就带来的快慰,仝则这个人的经历,其实泛善可陈。

  五岁失去双亲,守着一大堆遗产和祖母、叔叔一家一起生活。因为他长得更像母亲,所以难以激发祖母对他遗情,祖孙之间的关系可谓冷淡疏离。叔叔婶婶与其说养育他,不如说想借着抚养多蹭点遗产费,因此对他时而鄙薄,时而谄媚。

  他在亲情淡漠的环境里长大,好处是学会了自我开解和调节情绪,也很早就明白安全感和幸福都要靠自己寻觅,更要建立在自身强大的基础上。他努力读书,努力发掘兴趣,在十八岁那年确定自己热爱时装,于是义无反顾申请去了圣马丁。这个决定招来了家人一致反对,他们首先质疑设计师根本就是高级裁缝,其次鄙夷一个男生不该去做衣服,最后干脆非议混时尚圈的男人全是同性恋,婶婶甚至用狐疑轻蔑的口吻说,不希望将来看见他变成一个喜欢男人的变态。

  然而很不幸,那个时候他就已经知道,他的的确确是亲戚们口中所说的“变态”。好在他已经成年,可以自由支配父母的遗产,也幸亏有丰厚的遗产做保证,才能让他在浮躁功利的时尚圈,凭借自己、凭借财力闯出名堂。

  命运曾经带你攀上巅峰,如果重活一回呢,恐怕一切都要推倒重来了,不过能活着就好,他不介意此刻糟糕的处境,反而告诫自己用最快速度认清目前的形势。

  “别犟,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。”刚才那妇人替他抿了抿头发,“多齐整的孩子,听说今天来的有大主顾。要是能去那些个公府侯府,以后起码吃穿不愁。”

  劝说词不算太有吸引力,但仝则还是冲她点头笑笑,然后一骨碌爬起来。拜那半个馒头所赐,他略微活动了两下,发觉头不太晕了,身体也有了些力气。

  一屋子人很快排成一队,由那壮汉拿着名册点名字报年龄。仝则由此发现这具身体的主人和他重名,今年十四岁。随后壮汉将他们每个人的手捆住系在一根绳子上,再由人牵着鱼贯而出,走了没两步,上了一个高台,看样子就是人市贩卖奴隶的地方。

  站得高了,仝则能看到街面上林立的店铺,字当然都是繁体,可有些匾额上面还写有梵文或是其他外国文字,比如他熟悉的英文和法文,看上去着实有点诡异,而街上走的人,更是什么人种都有,更奇怪的是,他们绝大多数还都身着汉人服饰。

  或许是穿到了什么平行空间,他猜不透,也不能贸然去问。这时队伍停了下来,他垂下头,低眉敛目地站在原地。166阅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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