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23章 加官晋爵(二)_蜀汉之庄稼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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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23章 加官晋爵(二)

  第1123章加官晋爵(二)

  《季汉书》云:

  “时帝令谒者宣诏,追谥季汉开国元勋,封赏朝中百官诸将,众人皆喜。”

  “唯独永听闻故丞相亮等名,念季汉立国之艰,感先公忠义之志,泪流如泉不止,其重情怀义如此。”

  “帝与众臣见永如此,顿时悚然,无不生敬重之心。”

  刘琰受封完毕,接下来,得到加官晋爵的诸人,重复着固定的流程,没有什么波澜。

  今日封赏的对象,基本都这些年来征战在外累积军功的军中大将。

  再加上又是长安的第一次朝会,妇人的封爵,无一不是宣读之后,再派出使者,把玺印绶送至府上。

  还有像姜维王平等守着东边要害之地,不能回朝的诸将,要么是让人替自己受封,要么是天子派出天使,前往军中宣读策书。

  对于冯君侯来说,晋爵的过程中,稍稍有那么一点尴尬的是,给自己捧玺印绶的侍御史不远处,坐着御史中丞。

  这位御史中丞,姓孟,名获。

  他有一个女儿,叫花鬘。

  乃是镇东将军关索的妻室,同时也冯中都护的情人。

  此时的御史中丞,正满脸复杂地看着正在受封的冯中都护。

  换作他人,自己的女儿在关索籍籍无名的时候,就能慧眼识才,不惜私定终身,最后关索不负女儿,终于功成名就。

  若是只有前面这一段,那简直就是大伙喜闻乐见的南乡戏曲模板。

  可惜的是……

  “只是当初吾看中的是冯明文啊!”

  孟获看着大殿正中受爵的冯中都护,心如刀割:

  大汉最年轻的重臣,原本是自己的女婿的,就这么从手中溜走了。

  最可恶的是,明明成不了自己的女婿,最后还不放过自己的女儿,简直就是不当人子!

  外人都道自己女儿慧眼识才,但孟获身为花鬘的大人,又岂会不知这其中的曲折?

  虽说南中的夷人部落走婚成风,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事情,也很常见。

  毕竟在诸葛阿公过来之前,各个部落之间,为了防止不被别人吞并,都要想办法壮大自己的实力。

  而人口,就是实力最重要的基础。

  所以自己的女儿想怀谁的孩子,孟获倒是不在意。

  但是……

  失去了一个右骠骑将军领中都护的女婿,还真是让人心痛啊。

  冯中都护捧着玺印绶站起来,转身的时候,不小心看到不远处孟获的幽怨目光,吓得差点一个踉跄。

  相比于御史中丞的复杂心思,冯中都护的心思就简单多了。

  让自己老婆娶了对方的女儿,然后自己再把老婆的老婆给睡了——我老婆的老婆,还是我老婆!

  由此可见,冯中都护这个操作,非P社玩家甲级战范不能操作。

  现在面对名为老婆的外舅实则是自己的便宜外舅,饶是冯中都护是南中鬼王,心里也是发虚得紧。

  原本还想着磨蹭一会,让跪坐太久的双腿能多放松一下。

  现在看到孟获的目光,冯中都护一溜小跑着回到自己的位置安静坐下。

  册封大典比冯中都护想像中的结束得早。

  到了申时,只听得谒者高喊:

  “二千石以上及天子特诏者留,余者出殿!”

  大部分朝臣得诏,纷纷起身,走到大殿中间列队,顿首之后,然后低头迈着急促的小碎步退出去(即拜舞)。

  冯中都护羡慕地看着那帮家伙得到解放,然后趁着这个好机会,悄悄地又把自己的屁股和双腿挪动了一下。

  待这些人都退出殿外,小黄门、内侍开始抬着案几入殿,接着是膳房早就准备的吃食如流水般地端了上来。

  闻到食物的香味,早就饿得饥肠辘辘的众人,不少人下意识地就是咽了一口口水。

  不得不说,整个大汉,除了冯中都护府上,估计就是皇宫里的吃食最为精美。

  十月的关中,夜长昼短,白天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冷,但一到了日头偏西,寒气就隐隐起来了。

  黄铜铸成的火锅,里头的奶白色底汤正咕噜噜地冒着泡,烧的是上等无烟精炭。

  厚薄均匀的羊肉片,雪白的鱼脍,还有新鲜的鹿脯,炖得正好的牛肉,甚至连熊掌都有。

  至于像猪肉鸡肉鹅肉鸭,那就更不用说了。

  至于喝的,有凉州特产的蒲桃酒,有源于南乡的蜜酒。

  当然,如果你想喝烈酒,那也是可以的。

  还有这两年才刚出来的黄酒。

  听说这是用谷物酿出来的新型蜜酒,入口醇厚、柔和、鲜爽,简直是让人放不下酒杯。

  这等酒,比南乡的蜜酒还要受欢迎。

  比起以前同样是用谷物酿出来的浊酒,不知高出多少档次。

  自从凉州粮食能自足以来,大汉的禁酒令就已经在不断松绑。

  私自做酒曲肯定是不行的,一经发现就是大罪。

  但你愿意花钱,从官府手里买酒曲,那就可以酿酒。

  酒曲的价钱有些高,一是限制浪费粮食,二是包含了税。

  自己喝自不必说,就算是拿出来卖都没有关系——只要你认为自己酿出来的酒能与蜜酒黄酒乃至蒲桃酒相比。

  没有蒸馏,没有过滤,一般人酿出来的酒很浑浊。

  而且浑浊的颜色随机,有灰,灰绿,绿,鲜绿……

  喝的时候有酸,有涩,口感不一。

  区分好酒与否,就看谁能把酒里的酸涩降到最低。

  莫说是汉朝,就算是数百年后的唐朝,普通人酿出来的酒仍是这副鸟样。

  要不怎么会有“潦倒新停浊酒杯”的诗句?

  更别说是三国,拿什么跟蜜酒黄酒蒲桃酒比?

  故而就算殿上的大臣,皆是国家栋梁,但看到这些眼花缭乱的美酒佳肴,仍是忍不住地露出食指大动的神色。

  每一张案几旁边,还派有一位宫女给专人服侍。

  至于殿外的百官,自然没有这等优待。

  不过因为同样也摆上了火锅——虽然用的是煤炭——所以倒也不用吃冷食。

  摆好宴席后,跪坐在案几旁服侍的宫女声如莺啼地问道:

  “敢问君侯要饮什么酒?”

  “蒲桃酒吧。”

  酒非冯中都护所好,但在不得不喝的情况下,喝蒲桃酒和黄酒就是最好的选择。

  不过冯中都护更偏甜一些,所以选择蒲桃酒。

  冰镇过的蒲桃酒缓缓倒入玉瓷杯中,红白交相辉映,再加上倒酒的玉手嫩如葱白——小胖子是个会玩的。

  第一杯酒,是由天子起头。

  但见阿斗举觞,贺道:

  “为大汉贺!”

  众臣皆是举杯,喊道:

  “为大汉贺!”

  一齐饮完这一杯,冯君侯立刻从火锅里夹了一大块羊肉片,也不蘸酱,直接就是放到嘴里。

  饿了一天了,肚子里什么都没有,感觉已经前心贴后背了。

  反正也轮不到自己第一个给小胖子敬酒。

  只见甘陵王刘永起身举杯,大声道:

  “臣为陛下贺!”

  小胖子极是高兴,同样举杯:“饮胜!”

  看到冯中都护吃得急,服侍的宫女很是贴心地从火锅里捞出几片肉片,放到酱料碗里蘸了蘸,然后再吹了几下,这才放到冯中都护的碗里。

  服务很周到,至少比起冯中都护在自己的府上吃饭时,需要时不时主动给左右夫人夹菜要周到。

  可惜的是,冯中都护太饿了,眼里只有吃的,他阻止了宫女继续给自己夹菜的举动。

  夹菜都夹得小里小气,根本吃不饱。

  还是自己动手吃得爽快。

  天天早上被镇东将军督促起来练武,冯中都护的胃口不是一般的好。

  风卷残云般,等坐在前面的魏延贺毕,冯中都护已经吃下去了大半个熊掌。

  待魏延坐下,中都护一抹嘴巴,举杯刚站起来,天子却是率先开了口:

  “中都护文采过人,值此盛事,何不赋文以记之?”

  “这些年来,中都护之名,传于天下,贼人闻名,无不胆寒,然则有武略者,须济于文事。”

  “朕久未闻中都护新作,若中都护此时能赋文一篇,便是最好的贺词。”

  冯中都护闻言,顿时就是一怔,定眼向小胖子看去。

  但见那张圆脸已是满面红光,也不知是人飘了,还是喝飘了。

  亦或者是真的相信自己的连襟,能当场作出好文。

  “好!”

  冯中都护还没有说话,殿上的众臣就已经是大声叫好。

  曹子建之后,天下文气一石,冯明文独占八斗。

  大汉文武相济,让大汉上下,越发地相信汉室必会三兴。

  阿斗这么快就决定迁都长安,就是这种自信的表现。

  所有人的目光都向中都护看去,发现中都护的神色竟是有些愕然。

  似乎是没想到陛下会提出这个要求。

  只是大伙的兴致极高,似乎没有人怀疑中都护的文才。

  但见蒋琬笑道:

  “吾未能亲临阵前瞻仰中都护领军破贼之英姿,但若能在这里,看到中都护挥笔作文,也足以弥补心中之憾矣!”

  先前第一杯酒是空腹下肚,这酒意一上来,殿上的气氛,开始变得有些热烈。

  “是极是极!”

  “中都护,且一展文采,让吾等一观。”

  冯中都护好歹也是领军多年,面对这种场面,很快是收敛了自己的情绪,对着小胖子躬身行礼:

  “陛下有命,臣岂敢不从?”

  “好!”

  有人已经开始拍着案几叫好。

  中都护饮了一口红酒,然后迈步走到殿中间。

  一步……

  背哪篇好呢?

  近几年他已经很少吟诗作赋,因为随着越发融入这个时代,前世的事情,越发地淡忘了。

  若非刚过来的早几年,写下不少东西藏在箱子里,这一回恐怕要当众出丑。

  两步……

  所有人都开始安静下来,看着沉思中的冯中都护。

  三步……

  再喝一口酒,冯君侯终于开口念道:

  “号令风霆迅,天声动地陬。”

  “长驱渡河洛,直捣向燕幽。”

  “马蹀贼虏血,旗袅乱寇头。”

  “归来报名主,恢复旧神州。”

  “彩!”

  众人大声喝彩起来,案几拍得越发地响。

  三步成诗,三步成诗!

  果真是比那曹子建强多了。

  小胖子乐得眼睛都快要看不见了。

  最后那两句,简直就是搔到了他心里的痒处,让他忍不住地站起来,举杯对着冯中都护说道:

  “中都护,这一杯,是吾敬你,请饮胜!”

  天子亲自敬酒,让殿上在座的众臣艳羡不已。

  “谢陛下!”

  冯中都护举杯一饮而尽,这才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上。

  不管宫女投来的脉脉目光,冯中都护不顾形象地吐出一口气。

  同时在心里照例地默默感谢了一下大学时期诗词鉴赏选修课的老师——虽然早就已经记不得对方的名字了。

  就算是能留在殿上,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向天子朝贺。

  等有资格的勋贵与重臣贺毕,但听得天子下诏道:

  “奏乐,起舞!”

  同时还特意吩咐道,“就唱中都护刚才所念的诗歌。”

  殿中越发地热闹起来。

  瞅准一个机会,冯中都护借口更衣,悄悄地出了大殿来。

  未央宫前殿的西侧,就是尚书台等中央官署,以及少府等皇家官署的办公所在。

  冯中都护对这片早就熟悉不过,他正跟在小黄门后面,前去如厕的时候,只听得后方突然有人喊了一声:

  “中都护!”

  冯中都护回头看清跟上来的人,脸上不禁露出意外之色:“阿兄!”

  能让兴汉会大龙头喊“阿兄”的,世间不过三四人,诸葛乔正是其中之一。

  诸葛家的武乡侯爵位,按理来说,应当是由诸葛乔继承。

  但诸葛乔拒绝了,让给了小屁孩诸葛瞻。

  所以今日上朝受封,诸葛乔一是代诸葛瞻前来,二是代丞相夫人谢恩——丞相夫人有为国献巧技之功,得封广武君。

  从封号就可以看出,大汉女子的武德,有多么充沛。

  “夫人身体还好么?”

  原本听到冯永仍唤自己“阿兄”,与以前并无二致,诸葛乔心里还有些高兴。

  只是一听到对方主动提起阿母,他不禁敛起神色,轻轻叹息一声:

  “还是老样子,自从大人去后,阿母就郁郁寡欢,郁结于心,身体也大不如前。”

  冯中都护点了点头:

  “过两日得空,我会与三娘去府上探望夫人。”

  丞相夫人以前学了《鲁班书》,对身体有所损害。

  后来虽然有所调养,但又以高龄产下诸葛瞻。

  几番折腾下来,身体已经是有了不可逆转的损伤。

  这倒也没什么,按她的身体素质,只要注意一些,应当出不了什么大事。

  只是天意弄人,丞相的去世,终是对她造成了极为沉重的打击,听说在汉中还大病了一场。

  丞相夫人是最近几天,才来到长安,就是因为身体一直没有恢复过来。

  “明文有心了。”

  “应该的,丞相视我如弟子,夫人视我如子侄,又视三娘如女,若非不方便,吾与三娘,恨不得每日守在夫人身边聆听教诲。”

  诸葛乔闻言,看着冯永,脸上的神色,有欣慰,又有欣喜,还有如释重负:

  “阿母曾说过,她这辈子最得意的事情之一,就是让三娘跟了你,你在她眼里,与他人是不一样的。”

  “我亦知你现在位高权重,公务繁忙,但若是有空,能抽出些时间去看看她,想必阿母定然会高兴。”

  冯永点头,看向诸葛乔,心里感叹这位阿兄真乃难得的实在君子:

  “阿兄以后可有什么打算?”

  诸葛乔本是冯永特意从南中调过来,暂任关中大军的粮草官。

  现在凉州军已编入中军,诸葛乔虽说也因累积功劳,转成羽林中郎将。

  但看诸葛乔坚持把丞相的武乡侯爵位让给诸葛瞻,想必他也是想要靠自己封侯。

  哪知道诸葛乔却是摇头道:

  “还没有想好,再说了,阿母身体也不太好,我留在长安顺便照顾阿母,想来也不错。”

  冯永却是不赞同他的想法:

  “丞相这辈子一心想要兴复汉室,他老人家就算是病重,也不让夫人和你前来探视。”

  “阿兄乃丞相长子,岂能碌碌无为,不思进取?阿兄当继先人之志,方不失孝道。”

  “至于夫人,阿兄自不必担心。吾现在既是中都护,想来以后不能轻离长安,难道我与三娘,还能不照顾夫人?”

  诸葛乔闻言,知冯永有举荐之意,他不由面现迟疑之色:

  “这……吾本平庸,怕是有负明文所望。”

  “天生吾徒有俊才,阿兄何须自谦?现在大汉复取旧土,正是需要吾辈出力之时,难道阿兄反是要退缩么?”

  诸葛乔被冯永这一番说道,说得哑然苦笑,他指了指冯永:

  “我说不过你,但就算我想要出力,也得有合适的位置吧?又不是说……”

  “位置多的是,并州刺史府缺少一个长史,我看阿兄就挺合适。阿兄若是有意,吾自会举荐。”

  现在大汉的军队,分为两部分,中央军与地方郡兵。

  中央军又分两部分,驻守长安及长安附近的,是中央军的中军。

  而驻守各地州郡的中央军,是中央军的外军。

  外军多是驻扎在边境,所以也可称为边军,由中央直接委派将军统领。

  像马岱,现在就领着五千外军驻守上党。

  各地刺史府所能掌握的军队,则是地方郡兵。

  说简单点,就是军政分离。

  当然,也不排除军政合一的情况——比如都督府。

  还有就是,像并州刺史邓芝,因为领有右卫将军这个将军号,所以也有权统并州兵马行征伐之事。

  但在并州领兵的王平与刘浑,已经算是中央军序列里的将军,就不能再担任刺史府的长史。

  “并州刺史府长史?”

  诸葛乔虽说非才智出众之辈,但好歹也是受丞相熏陶这么多年,他一听冯君侯这个话,顿时就是开玩笑般地说道:

  “你才刚刚得封平城县侯,现在就想让我去并州出任长史,莫不是想让我给你看着封地?”

  他本是随口一说,哪知冯中都护却是微微一笑:

  “阿兄知我。”

  PS:

  澄清一个固有印象:

  汉朝其实是有短裤的,叫作裈,分为短裈与长裈。

  短裈也叫犊鼻裈,《史记》所载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卖酒时,穿的就是这种。

  还有一种长裈,类似于我们现在的沙滩裤,一直遮到膝盖。

  裈一般是兵卒、仆从、农人干活时穿,也叫穷袴。

  还有一种,就是和我们现在所穿的裤子差不多,叫袴褶,是骑兵必穿。

  个人认为从胡服骑射时就应该有了,要不然的话,骑兵是没有办法长时间骑马的。

  大部分读者应该没有骑过马,若是骑过的话,就应该深有体会,若是古代骑兵不穿袴褶的话,大腿内侧就会被磨得血肉模糊。

  袴褶到了南北朝时,已经成为潮流,晋朝甚至有人穿着它上朝。

  最后一种,叫袴,也叫胫衣,这才大部分读者认为古人所穿的那种类似长筒袜的内衣。

  本书有了南乡纺织的推动,袴裈合一,成为合裆裤,不是什么奇怪的事。

  所以不要再纠结某些坐姿会不会露出不应该露出的东西。

  还有一个左右尊卑的问题。

  这个问题,是看朝代的。

  而且就算是同一朝代,也能推出矛盾的结论,没有一个绝对的定论,争论几天几夜也说服不了对方。

  不少人认为西汉是右尊左卑,而东汉是左尊右卑。

  本书的设定是,季汉是接着东汉的习惯,左尊右卑。

  而且刘备是以左将军之位开国,马超劝进表中排第一位,后面封左将军,也可以解释得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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